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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银焕

  • 律所:山东储誉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137012011112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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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A座8层

律师简介:

    常银焕律师,具有理工科和法学复合专业背景,同时具有律师、专利代理师、国家知识产权体系审核员执业资格,多年专注于知识产权诉讼及非诉法律事务的研究,在知识产权诉讼及非诉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诉讼方面曾代理过上百起专利侵权及无效、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著作权侵权等民事及行政案件;非诉方面曾为多家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专项法律服务,熟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帮助企业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实施运行,对企业知识产权全流程的过程管理进行控制,熟......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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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间接商标侵权行为与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有什么不同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8日 来源: 济南商标律师
[导读]:  常银焕律师,济南商标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

 常银焕律师,济南商标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法律对于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有三个方面,即民事、行政、刑事。

一、民事

商标侵权属于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应当依民法及商标法与关规定承担民事侵权。我国民法通则第118条规定,公民、法人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同时,《商标法》第39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具体地说,承担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停止侵害。只要商标权仍在存续期间,只要侵权行为实际存在,不论侵权行为是否造成商标权人的实际财产损失,不论琴权行为持续时间长短,表现形式如何,均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停止侵害表现为,停止继续生产或销售侵权产品,停止继续制造或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停止在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停止继续为侵权行为提供各种便利条件等。

消除影响。商标权人因侵权遭受商誉损害的,有权要求侵权人在侵权行为造成影响的范围内以登报等方式消除影响,恢复声誉。实践中,也可以由被侵害人在报纸等新闻媒介上公开发表声明,以澄清被侵权的事实真相,费用由侵权人自行负担。

损害赔偿。商标权人因侵权遭受财产损失和商誉损失的,有权要求经济赔偿、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对此赔偿额计算方法被侵权人有权选择。

二、行政处罚

根据商标有关规定,对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假冒商标罪的构成

构成假冒商标罪的要件有四个方面:一)、犯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又侵犯了国家商标管理活动;二)、犯罪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假冒商标及相关行为情节严重;三)、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非故意者不构成本罪;四、犯罪的主体是企事业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和个体工商业者。

假冒商标罪的表现形式

假冒商标罪的客观行为包括下述三种: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劣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劣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认定假冒商标罪应划清与一般商标侵权行为的区别

一般商标侵权行为是指那些一经发现很快被制止,尚未造成严重的后果,或危害不大的侵权行为。假冒商标罪则必须是实施了假冒商标行为,而且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所谓情节严重,指假冒产品造成了人身损害的,假冒者屡教不服的,假冒规模大,持续时间长的,假冒行为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假冒手段恶劣的,假冒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国内国际恶劣影响的,假冒者形成了团伙或集团的,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多、获利大、手段恶劣、屡教不改,影响极坏的等情形。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刑事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假冒商标罪应按具体情况承担如下的刑事: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和劣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劣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的数额较多,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企事业单位实施假冒商标犯罪行为实行“两罚制”。一方面,对企业事实单位判处罚罚金,另一方面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规定追究刑事。

对假冒商标罪的犯罪主体依法追究刑事,并不免除其赔偿被侵权人损失的民事。

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有三个方面,即民事、行政、刑事。在文中有详细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间接商标侵权行为与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有什么不同

间接商标侵权行为与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有什么不同

一般侵权和间接侵权的区别在于侵权方式的不一样,间接侵权的定义是指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了他人商标权保护范围和保护期限内的注册商标专有使用权。而一般侵权是指直接盗用了整个商标不仅仅是保护范围和保护期限的问题,这就是两者最重要的区别。

间接商标侵权定义

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了他人商标权保护范围和保护期限内的注册商标专有使用权。

一般商标侵权的定义

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

商标侵权的四个要素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以上信息可以看出一般侵权和间接侵权的区别是指两者的定义不同,还为大家搜索了各自的定义和四个要素,这些对于侵权行知识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都是我们每个人应该了解的,在以后生活中可以用得到的,希望大家能从中得到有用的知识!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